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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国务院参务室】华侨华人蓝皮书《华侨华人研究报告(2012)》发布丘进提出:为华侨华人发挥作用提供法律保障
发布时间:2016-03-30 浏览次数:

   光明网北京12月18日电(记者李瑞英)由国务院侨办所属的华侨大学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主办的“华侨华人蓝皮书《华侨华人研究报告(2012)》发布会”,2012年12月17日下午在国务院侨办举行。国务院侨办有关领导和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副会长何亚非、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所长黄平研究员、中国新闻社副总编辑夏春平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谢寿光教授、华侨大学华侨华人研究院名誉院长丘进教授、华侨大学华侨华人研究院院长骆克任教授,以及华侨华人研究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出席发布会。华侨大学副校长张禹东主持发布会。

    华侨华人蓝皮书--《华侨华人研究报告(2012)》由华侨大学华侨华人研究院名誉院长丘进教授主编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。该报告统计分析了海外华侨华人的族群关系、社会发展、文化变迁、对外影响等方面的最新情况。该书分总报告、海外篇、专题篇、政策篇,内容涉及美国、英国、菲律宾、墨西哥、印度、意大利、爱尔兰、印度尼西亚、马来西亚、泰国、越南、柬埔寨、缅甸、文莱、新加坡等国家。

   华侨华人蓝皮书指出,要努力为华侨华人在构建国家软实力中发挥作用提供法律保障。专家说,我国政府历来重视侨务立法工作,已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问题的法律法规。例如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》等,为维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合法利益起到了重要作用。但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,华侨华人回国投资创业、回国定居、工作及探亲旅游等越来越多,加上他们特殊的身份,现有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已经不能完全满足深层次交流的客观需要,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规制度,为他们履行职责和义务创造条件、提供法律保障刻不容缓。首先,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向全社会和海外侨胞宣传侨法的力度,特别是提高政府行政机关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意识,同时也要让广大归侨侨眷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利益,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依法护侨的社会氛围。此外,要畅通各种渠道,经常听取华侨和归侨的建议和意见,及时处理好他们的问题和困难,帮助他们解决后顾之忧。其次,要坚持实施有区别的工作原则。在发挥华侨华人建设国家软实力中的作用时,国家要充分考虑他们所处的特殊地位,为他们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。1980年9月10日我国颁布实施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,既声明保护华侨的合法权益,又反对双重国籍,鼓励并支持华侨华人选择住在国的国籍,同当地人民友好相处,为住在国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。有了这一法律保障,海外华侨华人在建设中国国家软实力中就有了清晰的身份定位、角色定位、使命定位。但在具体工作中,全社会对华侨与华侨华人身份随时随地都要有区别,要讲究策略,不能搞政治宣传、强制性规定,要营造宽松的环境让他们的行为出于自觉。

   中国海外交流协会副会长何亚非说,华侨华人蓝皮书是华侨华人研究整合资源、协同创新的一个有益尝试,去年首部蓝皮书一经出版,就引起海内外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,成为有关方面和人士了解最新华侨华人理论信息和研究动态、制定相关政策的重要参考。他希望《华侨华人蓝皮书》的编撰工作坚持下去,为党和国家提供决策参考。

   发布会上,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所长黄平等专家高度评价《华侨华人研究报告(2012)》的学术价值,并对今后的华侨华人研究提出了建议。


国务院参务室:

http://www.counsellor.gov.cn/tyyjy/jyxc/2014-01-28/51741.shtml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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